【引言】招生的方案(精彩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招生方案 篇一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本市城区学校招生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招生办法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本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3)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二)本市乡镇户籍进入本市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6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大致坡镇、三江镇)
1、招生办法
(1)父母在本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该住所(套)目前没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在本市城区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3)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4)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招生办法
(1)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租房居住的,应是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该住所(套)目前没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随迁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城区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3)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4)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5)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四)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参照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办法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市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3)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五)日程安排
1、申请人网上申请学位。7月25日—8月2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教育局官网,点击进入“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申请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网址
2、部门联合初审。8月3日—8月13日。
各职能部门按照联合审核方案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初审。
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户籍、居住证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核不动产证(房产证)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审核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区房屋租赁管理所负责审核房屋租赁证信息。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镇(街)审核祖宅等其他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社保信息。
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籍情况。
3、部门联合审核。8月14日—8月22日。
申请人按照“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准备纸质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向片区学校提交 ……此处隐藏3497个字……志愿且志愿自动锁定,中考填报志愿时,无需再进行填报。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须参加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六)录取
第一组合、第二组合均达C等及以上等级,艺术、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达合格等级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学校根据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和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招生文件的同分排序原则进行录取。所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资格线”。
入学后学校将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与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理科素养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划定1个理科素养强基班;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与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文科素养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划定1个文科素养强基班。学段结束后,学校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和学段期末学分认定考试成绩,按照“有进有出”原则,对自招班学生实行动态管理,解释权归学校。
(七)日程安排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由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建立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保密制度,招生工作委员会与考务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咨询服务
(1)咨询电话:xxx、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x11:30、下午14:00x17:00
(3)网络服务:
招生的方案 篇五为做好x年春季中职招生工作,营造中职招生的良好氛围,全面完成我校今年中职招生任务,巩固学校发展成果,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招生宣传专班
负责人:陈根芬
成员:罗重洲、赵明、汪少辉、韩文国、庞美彦、陈金德
二、宣传工作总体思路
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政策;结合我市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向全社会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风采;通过广泛宣传职业学校的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为当地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而有效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三、宣传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电视宣传负责人:韩文国
1、发布6—8条电视采访报道。与电视台合作,以电视新闻采访的形式报道学校特色及办学优势。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
2、滚动字幕与电视挂角。在整个招生期间,通过郧县电视台滚动字幕和电视挂角,宣传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时间以及学校地位,扩大学校知名度。
(二)报纸宣传负责人:韩文国
以记者采访和图片的形式在《郧阳报》刊发6x8条反映学校办学情况的新闻报道。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重点宣传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情况。
(三)专栏宣传负责人:庞美彦、陈金德
利用校园主干道三块固定专栏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一(庞美彦负责)正面主要宣传重要人物有关职业教育的经典语录、重要讲话及国家中职教育相关政策;背面主要展示各类媒体有关我校办学情况的宣传报道。
专栏二(陈金德负责)主要宣传学校综合高中升学优势及上二本学生情况(双面)。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专栏三(陈金德负责)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四)横幅宣传负责人:庞美彦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招生氛围。横幅内容主要反映重要人物及专家经典名言、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注:本方案未包括下乡文艺演出、ppt宣传、专题片等宣传形式。招生宣传ppt制作由罗重洲、汪少辉、赵明共同负责,罗重洲牵头。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整个招生集中宣传工作从20xx年2月13日起至20xx年3月19日止。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月13日至2月24日)。成立招生宣传工作专班,讨论、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联系媒体采访事宜,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制作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媒体采访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迎接领导审验。
第三阶段效应阶段(3月11日至3月19日)。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正式发挥效应,浓厚的招生舆论氛围基本形成,对全县各乡镇、各中学的中职招生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招生范围及区域认定 篇六招生区域:振兴路以东,西华巷以西,文圣大道(原建设大道,建设大道与文圣大道未打通部分以排水河为界)以南至金天化工和铁路附近,同盟大道(原南干道)以南区域东至行政路。
区域认定:辖区学生认定按照“房户一致,以房定区”的原则,具体细则如下:
1、“房户一致”居民子女。“房户一致”指儿童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100%房产份额;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
2、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因城区改造、社区规划等,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凭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新安置住房确定入学区域。
3、优惠对象子女。来获投资客商、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烈士、捐资助学先进个人的子女,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县教体局教育股报名。我校只接收父母的工作地或居住地(需提供相关证明)在辖区内的子女入学。
4、非“房户一致”居民子女。学生和父母在本辖区居住,不符合“房户一致”条件;或学生及其父母具有辖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若辖区内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许可,可按其居住房产确定入学区域,若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5、未过户房产不作为区域认定依据;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和未入住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招生计划: 篇七招收8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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